今年4月17日报送招股书(申报稿)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股份”),继2004年、2009年后第三次叩击证券市场的大门。九华股份曾因经营独立性等问题被证监会否决,而此次冲击IPO,《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则发现,九华股份董事长舒畅系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县级干部),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涉嫌政企不分。
董事长系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
九华股份依托九华山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展酒店、索道缆车、旅游客运及旅行社等业务,其发起人、控股股东为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集团”)。根据招股书描述,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是池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法行使对九华山风景区的社会公共管理职权。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录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发现,在“领导之窗”目录下罗列了13位领导的相关简历,九华股份董事长舒畅排在第6位。简历显示,舒畅同志负责股份公司工作,2000年7月任贵池市市长助理,2001年2月任九华集团副董事长、九华股份董事长,2001年6月任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九华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九华股份董事长,2006年5月任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九华集团董事、九华股份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九华风景区党工委委员、九华集团董事、九华股份董事长。
从上述简历不难看出,舒畅从2001年6月至今一直担任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且属于副县级党委领导干部。《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作为领导干部,舒畅近几年一直正常参加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的各项政务活动,正常行使其领导职权。
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1月4日,党工委委员舒畅赴九华乡桥庵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013年1月11日,王贵杰(系池州市委常委、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召开风景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国清、舒畅、吴少华等参加会议;2014年1月22日上午,九华山风景区2014年工作会议召开。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王景旺、舒畅、孙康达、韩胜超等出席会议。
招股书只字不提董事长“领导身份”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九华股份在介绍舒畅董事简历时称其“现任九华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长”,未提及其“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一职。
九华股份招股书在谈及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时还称,公司自设立以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各方面与股东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兼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担任行政职务。
但九华股份招股书也坦承,公司控股股东九华集团董事长由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南恒兼任,陈南恒同时也为九华集团法定代表人。公开简历显示,陈南恒原任池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2013年5月担任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九华集团董事长。
政企不分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询相关法律发现,作为拟上市公司的九华股份及其发起人的董事长由领导干部担任均明显违规,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都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要求。此外,中组部2004年和2013年还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清理。
2004年,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中组发[2004]2号)要求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在企业的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要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凡违反规定继续审批的,审批无效,并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013年10月19日,中组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要求,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连任不超过两届;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
根据2004年的通知精神,九华股份董事长任职显然属于清理范围,当时就应该被清理;即便根据2013年最新规定,如果舒畅是到九华股份任职,那么其党工委委员职务早应免除。如果舒畅是经批准到九华股份兼职,那么按照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的规定,舒畅已经担任董事13年了,明显超过了两届,而且舒畅也不应在九华股份领取报酬,而根据九华股份历次披露的招股书,舒畅2008年、2013年在九华股份领取的薪酬分别为11.8万元、29.05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发现,2006年12月1日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该条例第四十八条则规定,如出现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胜云博士指出,作为对九华山风景区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权的管委会党工委领导兼职下属企业行为,不仅与现行多项法律法规明显相抵触,而且对九华股份的人员乃至经营独立性也产生一定影响,或对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5月18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拨打九华股份公开电话,董秘吴勇表示,该披露的信息招股书都披露了。针对九华股份存在的问题,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