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国办发文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扩大原油进口渠道。业内称,这是“进口原油使用权细则”即将出台的信号。一旦进口权放开,拥有海外油气资源的公司将直接拥有进口自主权,无论是进入自有炼厂还是对外销售,其利润都高于目前配额内进口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