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请客敛财、惠农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问题,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出台相关规定,狠刹请客敛财之风,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并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执行强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制度。 据介绍,宁蒗县规定,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在村组就餐,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村组就餐的,要按实支付伙食费,今年全县公务接待全年总额要求控制在公用经费总额的5%以内。 同时,宁蒗县出台相关规定,除婚丧嫁娶外,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准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收受礼金和参与社会上举办宴请活动;一律不准用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名目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针对有的干部乱用职权、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问题,宁蒗县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各乡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把公示情况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除有特殊规定的发放条件外,资金在各地、各部门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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