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报5月14日报道,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目前,各地正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据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25日,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这17个省(区、市)是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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