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由于广西污染减排工作形势严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5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会同自治区环保厅对未完成2013年污染减排任务的9个设区市政府进行约谈。 据广西环保部门介绍,国家2013年下达广西污染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下降2.5%、2.8%和1.5%。经核定,2013年广西有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其中,广西南宁、柳州、梧州、钦州、贵港、百色和来宾等7个市氨氮和氮氧化物2项指标未完成;贺州市氮氧化物指标未完成;河池市氨氮指标未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广西各市须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大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尽快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减少机动车的污染,并对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用经济手段督促企业减少排污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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