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9日宣布,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关于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审批和监管有关问题批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向外资认证机构的开放度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已原则同意取消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相关限制性规定,即“外方投资者应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强调,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在支持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将进一步鼓励外资认证机构落户上海自贸区开展本土化服务,从而降低国内企业的认证成本,更好地服务我国进出口企业,促进贸易便利化。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承诺,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允许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的认证机构,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的认证机构除应当符合设立认证机构的一般条件外,外方投资者还应当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
随着我国经济外向度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外认证机构进入国内市场,为中国产品出口提供认证服务。截至2013年底,我国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外资认证机构已有37家,其中上海地区外资认证机构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