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至2017年,贵州将按每年15万户的规模,改造各类棚户区60万户。对旧住宅区住房进行实质性改建(扩建、翻建),通过综合整治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成为本轮棚改的重点之一。
据最新出台的贵州省“加快棚户区改造”相关实施意见,该省将在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和零星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和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未来4年内,棚户区改造直接投资约1000亿元,将改善180多万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据了解,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将包括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和建筑节能改造。贵州要求对纳入国家和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计划的整治项目,要配建厨房、卫生间等功能性用房,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加固,房屋外墙进行修缮,内部老旧管线进行更新改造。
此外,贵州省还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严禁以棚户区改造名义新建、迁建、改(扩)建、购置或维修政府性楼堂馆所,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机建设大广场、宽马路等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