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大股东将承担造假上市成本
2014-04-30   作者:吴黎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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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卷入造假上市漩涡并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海联讯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将由大股东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适时启动赔偿工作。这在A股历史上尚属首次。
  当天,海联讯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调减2010年度净利润359万元,调减2011年度净利润2078万元。公告称,海联讯主要股东章锋、孔飙等人表示,就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更正及调整事项,向公司全体投资者致歉,并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因前述财务数据更正及调整给公司适格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适时启动赔偿工作。同时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消除前期冲抵应收账款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潜在损失,如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无法足额收回、发生坏账损失,将以现金足额补偿,并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50万至300万股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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