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非法套现猖獗 “亡羊”后如何“补牢”?
2014-04-28   作者:王井怀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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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不少地方爆出住房公积金非法套现案件。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中介费有的高达30%,但非法套现生意依然红火,而且“养肥”了一批辐射全国的中介“正规军”。专家认为,公积金提取条件苛刻却收益低,全国房产信息没有联网等是催生这一地下产业链的主要原因。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修补漏洞、“亡羊补牢”,同时考虑改革公积金制度。

  中介费高达30%,套现者仍趋之若鹜

  近日,太原某单位职工李志斌(化名)来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迎泽分理处,以买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18万元。但业务员发现,《房屋所有权证》纸张触感和色泽跟正规的都略有不同,发票在查验系统内也无法查到。经办事人员核实,均属虚假资料。

  “办理假房产证、假发票是常见的非法套现手段。”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队一中队张队长说。据介绍,为非法提取公积金,套现者会通过中介公司来伪造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资料,中介公司则收取10%至20%不等的中介费,有的甚至高达30%。

  “尽管收费很高,很多人还是趋之若鹜。自2011年底太原首次发现非法套现以来,仅稽查队扣留的虚假资料就达30份,更多的人在业务员起疑心时就夺回假证件跑了。”张队长说。

  更令人担心的是,非法中介开始由以前三五人流动作案的“游击队”向辐射全国的“正规军”转变。

  记者暗访,以套现的名义联系了在业内小有名气的某商贸公司。“业务员”张某介绍说,总部位于南京的这家公司已经成立了三四年,在全国20多个省份有分支机构。

  套现者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单位名称、照片等信息,便可在两周内提取公积金。“我们每天都会接十几个单子。”张某还暗示说,公司领导与房管局关系不错,因而“做的是正规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在查验系统内查到,从没出过事。”

  制度漏洞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自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铺开已经整20年。近年来为何非法套现情况频出?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说,对个人而言,公积金几乎是一笔强制性的长期存款。“现行制度下,公积金提取难、门槛高、收益低,从而产生了对非法套现的巨大市场需求。”

  更不合理的是,个人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只有有限使用权,不能满足一些突发性的大额资金需求。比如,非法套现的李志斌辩解说:“我还有4年就退休,本来不想干这事,但儿子惹了官司,我真的是急需钱。”

  同时,全国房产信息没有联网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没有统一的版本,发证机关、合同备案机关也不同,尤其是各地的信息不能共享,我们核实起来困难重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副主任说,核实真假只能靠与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电话沟通、网上核查等方法。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在假资料上填写的房产所在地开始由一二线城市变为小县城。这增加了工作人员的核实难度。

  此外,丰厚的利润也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张队长说,非法中介制作一套假证件不过几十块钱,拉客户的方法也是低廉的路边小广告、网络、口耳相传等,因而违法成本很低。但骗成一笔的中介费就能赚几万元。

  “亡羊”后如何“补牢”

  目前,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已经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地下产业链,如何才能亡羊补牢,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呢?

  “针对非法套现的职工个人,我们主要是批评教育,同时把这一违法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希望这样能给个人和单位提个醒,尽量杜绝这种非法行为。”张队长说。

  同时,制度的修补是必要的。黄副主任说,我们计划建立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定时期内限制违法者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更重要的是,应该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共享的全国房产信息库,这将会从源头上制止不法分子的造假行为。”

  除技术手段外,钟茂初认为应该考虑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此,业界有两种声音,一种是保留公积金,并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转化为金融机构;另一种是废除,让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倾向于将其变为金融机构。”钟茂初说,这样管理部门可以灵活运营这一款项,提高缴存者的收益,有效解决不愿缴存、非法套现的问题。“但这将会影响既有金融机构的利益,增加两者之间的矛盾。”

  钟茂初则认为应该把公积金转化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公积金转入社会保障资金账户,有利于做实社会保障账户。缴存者可以自主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再就业等方面。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淡化其住房保障职能,使其退出历史舞台。

  “然而,现在关键问题是,决策层要尽早决定公积金制度是保留还是终止抑或转型。”钟茂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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