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称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意味着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专家建议,盐业体制改革需要明确时间表,在严格保障食盐安全和国民健康的情况下,应实现科学补碘,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无碘盐的销售渠道。
并不意味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但盐业体制改革正在提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通报,《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这一通报随即引发舆论热议。
4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第10号令”: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食盐生产管理曾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后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后,工信部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迅速引发网民热议,决定发布当天,A股上市公司中的食盐概念股“云南盐化”随即涨停。
不少网民为此次文件废止叫好,认为该文件是延续政府简政放权思路的又一举措。网民“小莎莎ss”说,现在很多地方不加碘食盐比加碘食盐价格更高,期待能够在权力下放后,各地政府根据市场供需进行调整,价格也能下调。
舆论普遍认为,虽然此次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但盐业体制改革正在提速。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说,发展改革委此举释放了明显的简政放权信号和向改革要动力的决心,此举也给包括石油、通信、电力等其他的资源性垄断行业改革带来启示,未来可以从允许一定程度的私人资本持股的企业进入市场竞争开始,“小步”进行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食盐专营体制下,盐务管理局和盐业公司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