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是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在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同时,可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过,在操作中,还面临不少现实困境。
引入民资VS国资流失风险
“最近,有不少民营企业老板找我咨询国企改革政策,他们说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很多人买国企发了大财,这次要还有这样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某省一位国资委负责人说。
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个别地方、个别企业操作不规范,造成部分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长期遭到社会诟病。
相对于国有资本,民营资本更灵活、更逐利,那么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联姻”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进而造成国资流失的“制度死角”呢?这样的质疑无疑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国企改革自始至终要面对产权这一敏感问题。这一轮国企改革从顶层设计层面确认了允许员工持股的改革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但不少专家指出,员工持股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很多困惑,比如什么样的员工可以持股、持股比例多少合理、如何防范“经理人收购”等。
一位专家指出,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组建后,中央提出对科技类等企业积极推进经营者和技术人员持股,但十多年来进展并不顺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舆论对员工持股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的担忧。
然而,与发展混合所有制可能产生的国资流失风险有着鲜明对比的是,如果国有企业体制不改革,企业领导贪污腐败、乱花国有资产或者把国有资产转移等问题始终无法根除。用国务院参事任玉玲的话说,一大批监事会主席在监管国有企业,但还是监管不住,主要是体制上的问题。
党管干部VS董事会决策
“带着社会主义的帽子,拿着资本主义的票子”,这是社会舆论对个别国有企业领导的不满和“抨击”。一些专家指出,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享受着高级干部的行政待遇,还拿着高额年薪,既当官又发财,让公众心理很不平衡。而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道路上,如果领导人的产生方式不改革,党管干部与董事会决策之间的矛盾无疑成为另一只“拦路虎”。
某国有企业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在与民营资本合作中长期面临着一个现实问题:“我们是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干部的管理、选聘、高管的管理等,组织部门之前都有着非常明确的管理规则,领导都是组织任命产生,管理人员都有行政级别,而股权多元化后,哪些管理规则是适用的,哪些是不适用的,我们都搞不清了”。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指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公司法》之间有矛盾,比如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法,所有信息都要同时披露,但很多地方国资委要求提前“审核”公司相关数据。他说,很多地方国资委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总额是限制的,实际上对竞争性国有企业来说,这也是不合理的,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高管报酬,应该由董事会来确定,这样才形成激励机制。
再比如,如果允许员工持股,而最后企业垮了怎么办?一些专家指出,如果是董事会决策,就不会存在很多矛盾,如果依然是政府任命的法人、高管,那员工可能会找政府闹事,说企业法人是你们任命的,现在我们要找你们要钱,要利润!
增强国企活力VS保持主体地位
国务院参事任玉玲指出,国企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保持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控制力;二是究竟怎样让国有企业保值、增值;三是如何激发企业活力、提高效益?
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当前,人们对国有资产、资本管理争论不休。国有经济要体现其主体地位和作用,恐怕不是占比百分之几的问题,要让市场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话,不同产业、行业,在不同阶段都是不断动态调整的,很难界定国有企业百分之多少是主体地位,百分之多少又不是主体地位。
而在近年来各地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少民营企业家提出,如果无法控股,就对混合所有制不感兴趣。专家指出,从一些探索混合所有制成功的企业来分析,往往国有股占比在不断缩小,不但不能形成国有股一股独大,而且要不断降低国有股比重,才能更加有利于形成董事会决策的机制。
湖南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说,要准确把握混合所有制定位的问题:一,混合所有制不等于民营化,也不等于国有化,关键是根据市场配置作用,遵循需求,实现两者融合发展。二,需要契机和突破口,不是一混就灵,关键是让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积极创新。三,要合理确定国有股权比例,国有和民营还要看比较优势,谁主导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