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媒体争相报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新闻,并且列出各地方排行榜。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提高最低工资的另一面,是企业人力成本上升,会减少用工或将工厂转移到人力成本较低的地方,甚至被迫关门歇业。如此一来,反而对劳动者就业不利。
美国也曾搞过最低工资标准,过程极富戏剧性。2007年,美国众议院通过提高最低工资的法案,将最低小时工资从5.15美元增加到7.25美元。但很快参议院就提出反对意见,表示如果不增加小企业减税条款,就不批准该议案。两方面讨价还价两三个月,最后的结果是:最低小时工资从5.15美元增加到7.25美元,同时,五年内给小企业减税48亿美元。最后,美国是采用减少企业税收的方式来达到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这一目的,从而实现劳资满意、两全其美的功效。
政府出面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关注民生、关心劳动者、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表现,值得赞赏。一个地方的经济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政府既要讲政治、顾大局,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也要有辩证思维的“两点论”,善于从各利益主体的联系上看问题,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如何既让劳动者得到保障、提高待遇,同时又能够让企业保证开工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这确实考验着我们的治理水平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