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印发
2014-04-15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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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站15日消息,工信部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试验区外资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监督审查、以及试点评估等。《办法》将审批权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并大幅缩短了审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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