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省已经在省内口头传达10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在限购、贷款、普通房界定标准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这份名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口头通知”称,在福建省范围内,调整普通住房界定标准,容积率1.0以上,面积在144平方米一下的,均按照普通住房处理。同事“口头通知”称,限购政策讲进行完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按照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界定。 在限购住房类型方面,口头通知提出,不包括二手房。非当地户籍居民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记录的时间,明确为6个月。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和拆迁安置房。 银行贷款方面,福建省也有动作。用于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的二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税收政策方面,购买首套住房的予以契税减免50%的优惠。 福建省在口头通知中提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部门对预售价格变动不再进行限制,区分高端住房项目于普通住房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刚当时不实行网签,物价部门对商品预售价格机器变动幅度不再进行备案,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快在售项目建设进度,防止出现烂尾楼。 此外,口头通知还对信贷支持、完善土地供给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发展绿色建筑等提出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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