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期间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和监管,国务院日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做了分工,刚刚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阎庆民同时也表示,因为刚开始启动相关研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
阎庆民还表示,银监会和央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并不冲突和矛盾,双方分工不同,下一步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也会有协调机制出台,央行将牵头这一协调机制。
根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平主持的《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自2006年开始,P2P借贷平台在中国陆续出现并呈快速发展趋势,平台数量从2009年的9家增长至2012年的110家。截至2013年末,至少有238家活跃的P2P借贷平台,整体数量在700家到800家之间,成交额超过1000亿人民币。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P2P监管却一直处于空白。上述报告提出,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金融行为,仅有行业自律是不够的,必须有严格的他律。政府部门也应该研究讨论,确定P2P网贷平台机构性质,确定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和监管形式。
同日在博鳌发布的《小微金融发展报告》指出,未来P2P行业集中度将显现增加的趋势。监管趋严将会清洗掉一批不规范的P2P企业,激烈竞争也将使小型的P2P公司生存困难。与之相反,经过了几年的发展,一些大的P2P已经具备了成熟的运作模式,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这些公司会受益于行业的健康和规范化,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阎庆民还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是要适度监管,给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门槛;二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种类很多,要分类监管;三是要协同监管,现在中国的监管主要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模式,协同监管可以减少监管套利;四是要创新监管,要打破传统,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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