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3日就延长公务员服务年期的建议方案展开为期4个月的咨询,直至2014年8月2日止。咨询文件建议,将新入职的文职职系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提高5年至65岁。
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说,面对人口老化及劳动人口萎缩所带来的人口挑战,政府作为香港的最大雇主,认为当前是适当时间探讨可行方案,延长公务员的工作年期,从而更妥善应对这些挑战。
他表示,经内部研究后,就延长公务员服务年期,特区政府建议采用包含一系列灵活的退休及聘用措施的框架,既可配合社会人口转变的步伐,也能应付个别职系/部门不同时间的不同运作及继任需要,并且顾及不同公务员群组的意愿。
咨询文件建议,将新入职的文职职系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提高5年至65岁。至于纪律部队,建议将所有纪律部队职系新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不论职级划一订为57岁。之后,如能通过每年就其合适与否所进行的评核,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可进一步服务至60岁。
当前香港退休金法例规定,按可享退休金条款受聘的公务员在旧退休金计划和新退休金计划下的正常退休年龄分别为55岁及60岁。退休金法例还规定,纪律部队人员在新退休金计划下的订明退休年龄为55岁或5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