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改革委2日下午公布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在现行每吨4元的基础上,提出拟上调0.95元或1元两个方案。两个方案均是阶梯水价,体现了“促进公平负担”的原则,促进节约、合理用水。
北京市是水资源极其紧张的特大城市,每年水资源量为2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00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0。随着人口增加,居民用水比例不断增长,现行的水价远没有体现水资源的紧缺状况。
调价方案强化“多用水多负担”。方案一为: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5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4.9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46—26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根据北京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有8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0.95元;有11%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有4%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5元。
方案二为: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在这个方案中,有90%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1元;有6%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第三阶梯涉及的居民家庭比例及加价水平与第一方案相同。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在方案制订过程中,坚持的首要原则是“保基本”,对居民基本用水需求,继续执行较低的价格政策,价格相当于用水成本的75%左右;调价方案将基本用水覆盖面扩大到覆盖85%或90%的居民家庭用户。
针对群众关心的、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具备分表条件的,将进行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的,将予以适当增加水量基数。同时,统筹考虑水价调整因素,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受水价调整的影响。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北京市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对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企业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
北京市现行居民水价为2009年制定的,价格为每立方米4元。包括三部分: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其中自来水水费每立方米1.7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1.2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04元,这部分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供水企业代收后上交财政,统筹用于全市供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经营补偿。
北京市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将于4月17日下午举行。据了解,调整后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排水成本、增强供排水保障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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