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给职业打假人一块金牌
2014-03-18   作者:耿银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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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职业打假人李勇花298元买的鱼翅过期了,举报协商后,最后获得2980元赔偿款。“在温州,90%的超市都被我们找出问题索赔过。”李勇说,他的团队有30多人,如今,他们已将目标延伸至福建、浙江、广东一带的超市,他们更倾向于食品类目标,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合格食品可以“退一赔十”,赔偿比例比其他种类高得多。 
  很多人买东西的时候,都认真看出厂日期,看的目的,不是为了举报,而是为了防止上当。职业打假人的“有私服务”提醒我们,遇到假货,不能光躲闪,还要善于迎击。打假有了这种“职业化”的前缀,打得更为精准,成为净化市场的啄木鸟。这是职业打假人的一大贡献。
  当下的“李鬼”这么嚣张,这么普及,造假者太厚黑,消费者有没有从自身找原因呢?比如,我们敢于较真的持久战心态还在吗?我们的穷追不舍的决心和毅力还在吗?没有了,都没有了,都被假冒伪劣给折腾光了。我们一直在退让,假货才有了继续前进的空间。作为消费者的你,不进步,就是退步;不维权,就是助邪。职业打假者,能让我等提高消费觉悟,这是另一大贡献。 
  面对职业打假人硕果累累的打假成绩,总有人不看他们消灭了多少假冒伪劣商品、打掉了多少假货的嚣张气焰、端掉了多少黑窝点,而总说他们是“不道德经济”,“为打假而买假”,是“虚情假意的打假”、“别有用心的打假”,是吸食商家血肉的寄生虫等。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人有这种思维也正常。但绝大多数人,对职业打假人还是心存感激的。因为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维权的榜样、维权的正义。看到假货了,都不声不响;受委屈了,都忍气吞声。消费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理性和职业化的大胆出击,才是最好的办法。
  3月15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成了职业打假的靠山,即便有人“明知是假而购买”,生产者与销售者也不能拒绝索赔。对职业打假人,我们岂能吝惜自己的掌声和鲜花?
  从明天起,也学做一个职业打假人,打出食品安全的健康、规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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