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根据该公司最新发布的一项董事会决议公告,合肥市将斥资12亿元收回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马钢合肥公司将于今年10月1日前有序关停冶炼生产。该公告中未涉及马钢合肥公司详细搬迁及生产计划。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日益重视,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同意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在2014年10月1日前,马钢合肥公司将有序关停冶炼生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马钢合肥公司关停冶炼生产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费用,经初步测算约12亿元。马钢合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中约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马钢合肥公司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的3377.9
亩土地,及地上部分建(构)筑物。
同时,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向马钢合肥公司支付不低于12亿元的补偿费,具体数额以评估价格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全部资金将分四期支付:2014年3月10日前支付
3.6亿元,6月30日前支付3.6亿元,9月30日前支付2.4亿元,余款于今年底前支付完毕。
去年12月,马钢合肥公司因存在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等环境违法问题,被安徽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挂牌督办,并要求合肥市政府责令马钢(合肥)公司停产整顿,并查找超标原因,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