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首提存款利率市场化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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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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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作者:记者 张莫 林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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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放开肯定是在计划之中。我个人认为,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就能够实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首次提到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 周小川还表示,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利率在短期内可能会上行,但伴随着市场配置资源以及广泛竞争的存在,利率最后还是会回归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平衡。 作为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改革从去年开始有提速之势。在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银行目前允许存款利率上浮至央行基础存款利率的1.1倍。不过,由于实际上理财产品和其他金融创新产品已经突破了存款利率上限,中国的存款利率上限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具约束性。 “各种新兴的业务方式都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存款利率最后要放开,这应该也是利率市场化中最后一步。”周小川在记者会上表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主要包括两个方向:一是逐步扩大基准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目前包括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内已经将1年期存款利率提高到基准利率上限的10%,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提高上浮区间,同时简化存款期限种类;二是逐步提高银行负债市场化定价部分的占比,目前个人存款中的4.2%(即2.2万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已市场化定价,去年推出的针对同业发行的大额存单已是市场利率,下一阶段将扩大发行大额同业存单的试点金融机构范围,并将发行对象进一步扩展到企业和个人。 “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是利率市场化最后环节,如果要在1至2年内完成这一目标,时间非常紧迫,央行或将在上述两个方向上同时推进。”温彬说。 在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也被提上日程。周小川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在今年有望推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关于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提案》中也提到,应加快建立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促进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今年2月初,央行曾表示,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可以有效地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条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说。 温彬表示,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很重要,同时还要建立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我国可以先建立功能相对单一的存款保险基金,并在日后逐步完善成熟,向具有监管和处置等功能延伸。 周小川在记者会上还表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管理方式、宏观调控方式的改变,市场上肯定会出现一些过去没有的新机会,这些机会可能会在短期内带来一些稍高的回报机会,会被市场所追求,所以利率在一定期间内有上行的可能性。“但是伴随着市场配置资源以及广泛竞争的存在,实际上利率最后还是会回归总供给、总需求关系的平衡,个别的机会也会慢慢变少”。 据媒体援引世界银行此前的统计数据,利率市场化后,在名义利率比较齐全的20个国家(既有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有印度、巴西、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中,15个国家名义利率上升,5个国家名义利率下降;实际利率比较齐全的18个国家中,17个国家实际利率上升,仅1个国家实际利率下降。 温彬表示,就中国而言,利率市场化会倒逼商业银行进行客户结构调整,中小企业或将成为商业银行未来主动支持的对象,并且对中小企业来说,商业银行信贷是可获得各种融资中成本最低的渠道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反而会降低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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