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于近日发布的河南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河南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可控,但存在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问题。
据介绍,2013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组织郑州特派办和河南省各级审计机关,对省本级及所属17个市、159个县(市、区,包括济源市)、1841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截至2013年6月底,河南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528.3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73.5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740.04亿元。
从政府层级来看,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358.55亿元、1974.56亿元、1095.73亿元和99.54亿元;从举借主体看,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分别举借1456.20亿元、1030.18亿元和523.81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BT、信托融资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为1290.48亿元、589.14亿元和424.30亿元。
据介绍,这些债务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26.31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2588.94亿元,占82.81%。
据河南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分析,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一是从经济发展水平看,河南省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二是从债务率看。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仅为45.39%。即使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按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例折算后,总债务率也只有48.01%。
同时,审计也发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问题。
截至2013年6月底,河南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3428.84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1504.30亿元,年均增长25.99%。其中:省级、市级、县级年均分别增长10.92%、27.27%和30.13%;截至2012年底,有2个市级、2个县级、178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从行业债务状况看,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审计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39.52亿元;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61.97亿元,如2012年安阳市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部分地方将债务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和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涉及金额16.5亿元,其中投入房地产市场14.56亿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加强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有关市县政府已经或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逐项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