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为今年民资进入农村金融改革渠道画出了路线图。 《通知》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提升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也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与此同时,银监会还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入股农信社的单一股东比例是10%,以保持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被大股东控制。但对于高风险机构为了便利对其初期重组改造方便,允许单一股东持股到20%,比例进一步提高。” 与此同时,《通知》也指出,“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在总体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维护体系完整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提升民间资本股比。” 除此之外,银监会还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鼓励县域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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