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会官员回应国金“万二”:佣金市场化是大势所趋
2014-03-07   作者:吴黎华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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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身处漩涡之中的国金证券的“佣金宝”,证监会官员3月6日表态称,佣金从政府指导定价走向市场定价的趋势是不言而喻的。

  稍早之前,国金证券携手腾讯网推出了“佣金宝”,其“万二”的佣金水平立刻在业内引发了轩然大波。有消息称,2月24日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专门对此召集临时会议,要求国金佣金宝重新定价之后,中证协近期亦计划组织测算券商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佣金。国金证券则在3月4日发布公告称,尚未收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佣金宝”产品佣金费率进行调整或暂停的通知。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3月6日表示,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费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目前为止,具体规定佣金收取标准的只有2002年证监会与原来的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收取佣金的标准,上封了顶,不超过千分之三,下面设了底,不得低于收取监管费用以及交给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费用,在这个范围内收取佣金是符合规定的。

  他表示,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经纪业务收取的佣金都经历了由过去的行政管制或者政府指导走向市场化的这么一个过程,佣金从政府指导定价走向市场定价的趋势是不言而喻的。他认为,判断(佣金宝)的合法合规性,第一要看它是否违反了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第二从实体来看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对行业有没有损害,是否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他建议,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该对这个问题做实际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来做分析判断,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如果确实是一种创新,那么也应该抱着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去对待它。

  欧阳昌琼强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拦是拦不住的,要抱有开放的包容的心态来对待这个新生事物,“一个是促进发展,而不是阻碍发展,也不是限制发展。第二是健康发展,而不是盲目地无序地发展。”他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基本的监管原则应当是监管不能缺位,但是也不能够越位不能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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