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1亿人”成新型城镇化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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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委员建议拓展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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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6 作者:记者 林远 侯云龙/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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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今年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遵循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着力提升质量。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认为,“三个1亿人”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建议拓展投融资渠道,尤其是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监事长姚中民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新型城镇化改革需要‘规划先行’和‘试点先行’,尤其是各省、市、县、镇的具体规划需要优先研究。”他提出,城镇化有三个要素,分别是“人到哪里去、土地从哪里出、钱从哪里来”。“三个1亿人”正是解决了人到哪里去的问题,是城镇化的基础,是工作开展的突破口。而钱从哪里来,则是成败与否的关键。 民建中央提出,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三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需求将达25万亿元。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允许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和运营。这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民间投资比较理性,在客观上会加速相关投资建设进程和提高投资效率,同时也能够大大缓解政府因投入能力有限对城镇化发展的制约。 姚中民表示,要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建议按照金融创新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设立三个专项,引导社会资金。首先,建立一个政策性专项贷款,并规定一定比例作为项目资本金;其次,建议国家通过招标或委托有关机构发行更多的城镇化建设专用债券;再次,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点,有必要为城镇化设立专项基金。上述三个专项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城镇化建设中,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资本金缺乏,融资困难等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亿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孙荫环表示,尽管土地出让收入对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融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因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且出让收益正在明显下降,该制度具有不可持续性。为提供安全可靠的中长期资金,建议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工具。以政府信用和开发性银行信用为基础构筑企业信用,以企业信用改善为条件,引导其他商业银行与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帮助城镇开发企业吸引债券、股票等其他商业资本形式进入相关城镇化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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