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昨日表示,目前有许多互联网金融的活动,是明显的金融交易行为,它和现行的金融法规的关系需要厘清。
杨凯生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东西,肯定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有利于金融服务普惠性的增强,从这个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有它发展的理由,有它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它是随着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而涌现出来的新的东西,所以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进一步规范,加强监管。
杨凯生表示,互联网金融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它的实质是金融,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除非它脱离金融的范畴,那么就应该由别的办法来规范。但有许多互联网金融的活动,明显是金融交易行为,是明显的金融业务,那么它和现行的金融法规的关系确实需要厘清。
“互联网金融如果有特殊的豁免权,那也应该通过法规的形式说清楚,而不是简单地‘让它去做吧,哪一天出事了再说’,这个恐怕会有一点问题。我希望还是应该把它规范起来,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得越健康,越规范,互联网金融能发展得越迅速。“杨凯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