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第二轮中韩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海关总署和韩国海关关税厅负责人出席了说明会,北京地区180余家与韩国进出口贸易量较大企业代表到会。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并认可后,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 中国海关积极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将AEO制度与国内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对接转化,其中AA类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AEO企业。截至2013年底,全国海关共有AA类企业2910家,报关单数量占全国总量(下同)的15.92%,进出口值占27.95%,征税额占34.33%,中国海关的AEO企业在进出口活动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截至2013年底,中国大陆海关先后与新加坡海关、韩国海关和香港海关共签署了3个AEO国际互认安排。据透露,目前我国海关与美国、欧盟和中国台湾的AEO互认安排也在磋商过程中,其中与欧盟和中国台湾的AEO互认安排有望于今年上半年签署。 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韩国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据统计,201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2742.5亿美元,比前年增长7%。北京海关目前韩资企业454家,AA类企业126家,北京关区企业201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161.5亿美元,同比增长8.9%。AEO互认安排试点后,中方试点企业平均进口时间较试点前提高了67%,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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