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下乡的加速,一些"炒作土地"的负面现象也出现,导致"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时有发生。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始终是推进土地流转工作面对的最重大风险,即使是在信托公司参与进来后,这种风险依然突出
农地流转信托,也就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以及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承包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信托给受托人,由其利用专业规划经营管理或使用,通过资本化运作,土地收益归受益人所有。
马年伊始,农地流转信托已成多点开花之势:在安徽、山东、贵阳等地的多个农村土地流转信托项目成功落定后,中信信托目前又准备进军河北、内蒙古和四川等多个农业大省。另外,包括中粮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也相继被传出正筹备相关新项目,欲分食土地改革大蛋糕。
土地改革有望加快推进
随着各地密集启动土地改革措施,土地改革将在两会前后迎来重要窗口期。近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正在研究土地改革思路框架和试点工作方案,拟报批后实施。由于土地改革与城镇化进程息息相关。因此,业内人士普遍预期,上述方案将很快出台。在两会后,土地改革相关政策可能将有所突破。
而未来土地改革大方向已逐渐明确。其中,地方政府将被赋予更多先行先试权限,地方试点将呈“多点开花”局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将在土地评估、抵押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参与其中。
2014年以来,有关推进土地改革的尝试逐渐增多。从各地披露的信息不难看出,不少地方政府已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使用登记制度等领域先行启动试点,土地改革试点范围正不断扩大。
在已结束的地方两会上,各省份对今年土地改革相关目标、路径等作出部署。分析人士认为,今年土地改革将呈“多点开花”局面。
目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政策层面有望迎来利好。业内人士认为,全国两会通常是各项政策突破口。今年两会期间,土地改革将受广泛关注。若推进顺利,部分政策可能在两会后实现破局。
从改革路径上,土地改革大原则已确定。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提出,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不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不能把耕地改少,不能把粮食产能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要在拿出改革整体框架和工作方案基础上,先选择若干地方试点,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分析人士将上述路径总结为“试点先行、带动政策破局”。在土地改革涉及的四项重点工作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被认为可能会率先破局,征地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需缓步推进。
金融机构参与度有望提高
在各地近期土地改革尝试中,金融机构参与度正在提高。近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农业银行浙江分行决定建立银政合作沟通机制,共同制定适合浙江实际的金融支持政策,为推进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此前,双方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农行浙江分行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贷款”产品,将土地整治项目作为业务发展重点之一。
此外,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日前完成四川省首笔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其中,某苗圃商122亩土地的经营权,从成都银行获3年期62万元贷款。四川省有关人士介绍,为控制贷款过程中的风险,将考虑建立业主和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确保土地流转的稳定性。由政府牵头建立业主、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基金,建立补偿机制,多方共同分担风险,提高风险承受度。
除银行外,信托介入土地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去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宿州踊桥区政府合作,成立了国内第一支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在以地方政府为委托人的前提下,信托公司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形成集约化经营,另一方面也通过信托资金的介入对接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和短期流动性缺口。
此后不到半年时间,中信信托先后在山东省青州市和贵州省开阳县分别启动了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可流转面积为1850亩和1000亩。目前该公司正在落实河北、内蒙古和四川等多地的项目。
去年年末,中信信托与德国拜耳集团就土地流转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发展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这成为首个外资介入我国土地流转项目的案例。
除了中信信托外,目前业内还有北京信托也已正式成立了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中粮信托、华宝信托、中航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相继传出在布局土地流转信托。虽然信托公司参与土地流转得到了地方政府与产业方的很大关注,但更多的信托公司仍将土地流转信托停留在筹备阶段。
分析人士认为,金融机构介入土地改革,不仅可推进土地改革进程,在破解农村金融困境方面,也是有益尝试。权威人士透露,在不触动政策底线前提下,不排除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土地改革。
“未来土地改革大方向已逐渐明确。其中,地方政府将被赋予更多先行先试权限,地方试点将呈多点开花局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将在土地评估、抵押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参与其中。”该人士强调,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金融机会将是巨大的。
警惕土地非农非粮化
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信托介入土地流转的模式中,一边是专业的农业服务公司,一边是农民,信托公司居于二者之间,相当于平衡点,对效率和公平进行有效的平衡。信托参与土地流转,能够在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农民既不失去土地,又能持续从土地中获益,土地实现有效流通。信托公司参与土地流转能够把僵化的土地转化为具有活力的资本,使得不能挪动的土地财富变成可携带的、流动的财富,在实现了人、信息和知识的流动,并且向僵化的土地注入法制、秩序、科技和知识后,可以实现土地产出的提高。
业内专家表示,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与信托等金融产品结合是一种进步,但要警惕“金融下乡”后“非农化”、“非粮化”等引发的风险。“各地的需求都比较旺盛,无论是从农民,还是地方政府的反馈来看,大家都比较积极。公司各个业务部门都在做,目前还有几个项目储备在落实。”
目前,全国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超过1/4,全国农村承包50亩以上土地的大户达到287万家。自去年初以来,中央曾多次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但随着资本下乡的加速,一些“炒作土地”的负面现象也出现,导致“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时有发生。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始终是推进土地流转工作面对的最重大风险,即便是在信托公司参与进来后,这种风险依然突出。而且如果信托公司打着“金融下乡”的改革幌子大搞“非农化”、“非粮化”,将更加难以限制,因为作为委托人,地方政府往往也能从中获利。
“中央反复强调重视粮食安全,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前提。”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承包经营土地通过信托与金融结合,当然是一种进步。但相关政策转化成法律尚需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在很多基础性法律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上述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仍存在着很大的政策性风险。
新模式仍需各方摸索
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状态及土地流转的巨大需求,为新型土地信托的实践提供了空间。这一新模式在理想状态中会给农民、地方政府、信托公司、土地承租方带来不同收益,但在多重制度建设仍付之阙如之际,新模式能否稳健良性运行,各方仍在摸索。
去年12月6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强调,坚持完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他同时表示:“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绝不能土地农转非,绝不能土地非农化,更不能变相地搞庄园、别墅、度假村,这是不可以的。”
目前,国内推出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仅有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两家信托公司,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多家信托公司对此领域兴趣浓厚,一些公司已经开始调研和相关工作的准备。但在中信信托副总经理张继胜看来,盲目机械地推广土地流转信托并不可取,此前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称:“基本架构可以复制,但应因地制宜,不能机械推广,要坚持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不变以及保护农民利益的大前提进行探索。”
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谈及土地信托时称,由于专业面广且影响深远,信托公司必须具备一定资质才会被允许经营土地信托,他直言,“此花不宜凡夫采,留与蟾宫折桂人”。
不可否认的是,与理财信托相比,土地信托这类事物管理信托将会对信托公司提出全方位的高要求。而目前信托公司没有公开对农民作出土地信托收益刚性兑付承诺,为减少风险,或应在受托人审慎投资义务的认定标准、受托人违反审慎义务的责任及受托人的免责事由等方面作出明晰约定。此外,在信托登记制度缺失制约下,为保障农民利益,土地信托的盈利分享机制亦亟须透明。对此难题,学界目前的建议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土地监察人制度(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信托利益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