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今天,*ST国恒又出新状况。公司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罗岑铁路项目中,存在部分资金未投入的情况;另外,2012年转让北京茂屋股权取得的3891万元收益属虚构。而证监会拟对包括董事长蔡文杰在内的多名相关时任责任人作出处罚和处理。
涉嫌多项违法违规
公告显示,在2011年7月20日及2012年8月21日,*ST国恒先后两次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未依法披露涉诉等事项,证监会两度对公司立案稽查。
近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表示公司已披露的2009年~2012年的一些年报或者半年报,在上述定期报告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入罗岑铁路项目的投资与实际投资额有出入。《告知书》提到,公司2009年年报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2.92亿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2010年、2011年的年报和半年报中,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4.95亿元未投入;2012年半年报所述则有4.96亿元未投入。
其次,2011年10月~2012年7月,*ST国恒涉诉标的累计达4.87亿元,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2012年8月8日达到披露重大诉讼的时点,但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另外,《告知书》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因转让子公司北京茂屋股权而实现的3891万元收益属虚构。
总计13人被处罚
针对*ST国恒的问题,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时任责任人拟做出的处罚和处理:责令公司改正,给予公司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另外,对多达13名人员进行了处罚。其中,对公司前任董事长刘正浩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刘正浩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另外,对公司现任董事长蔡文杰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蔡文杰5年证券市场禁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另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
而*ST国恒在公告开头特别提示,此次裁定并非证监会对公司稽查的最终处罚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
另外,若证监会最终处罚结果及公司自查结果认为,公司2011年度对外转让北京茂屋股权并收到775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行为有违规之处,公司将不在2013年度确认北京茂屋股权转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