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18日从福建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公布实施《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这是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方面的第一部省级政府规章,标志着这个省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据福建省价格认定局局长姜乃汉介绍,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是指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委托,对办案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财物或者标的进行价格鉴证,确定价格的行为。
《办法》明确了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体制。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是国家解决价格争议、对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鉴证,带有价格制定的性质,只能由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完成。
同时,《办法》还完善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程序,从委托、受理、鉴证、中止、终止、出具鉴证结论等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对有可能影响办案效率的时间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法律责任,督促鉴证机构及鉴证人员在价格鉴证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技术规范,确保价格鉴证的公平、公正。
2012年4月,一伙假冒的园林工人对福州仓山一株约200年树龄的古榕树实施偷盗,被当地园林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为由,委托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古榕树进行价格鉴证。
据福州市园林局提供的材料,该榕树属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树种为雅榕,保护级别为二级,对生长环境要求较高,即使在榕城福州也不多见,上百年的雅榕更是珍贵。
经价格认证中心及聘请的专家组鉴证,该古榕树实物鉴定价格1437869元、生态、环境及社会价值1258135元、景观价值359467元。根据这一鉴证结论,2013年8月两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分别处以罚金8000元。这也是福州城区首起因盗窃树木而入刑的案件。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价格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和复核裁定工作。仅2013年,全省各级价格鉴证机构共办理涉案财物价格鉴定2.2万件,涉案金额22.85亿元,为办案机关公正办理盗窃、毁坏公私财物、职务侵占、生产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刑事案件提供了重要价格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表示,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是司法和行政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关系到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判定,关系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关系到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