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中铁建债券利息所得税减半
2014-02-21 作者:钟源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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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日发布通知称,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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