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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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将“事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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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作者:记者 韦夏怡 张莫 姚玉洁/北京 上海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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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贸区首个落地的金融操作细则,《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18日正式发布。 当日,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家支付机构分别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及5家特约商户代表举行了签约仪式,并由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发起了一笔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业内认为,跨境人民币支付开闸有利于支付机构开拓新的海外业务领域,同时将促进“海淘”市场发展。 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为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真实交易需要转移人民币资金提供的支付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根据《实施意见》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即支付机构开展境外人民币结算业务,事前不需要报人民银行审批,而是在开办业务后一段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实现在境内提供支付服务,但人民币在境外使用时,第三方所提供支付的服务受到限制。现在在自贸区内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也就意味着国内签约的这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为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提供服务,对支付机构来说是一大利好,有利于其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伴随着人民币在海外的接受程度的提高,该业务具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而支付机构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也可开展金融增值服务,如现金管理、综合支付服务方案、境内外综合银行、银行卡账单等。 中国银行则表示,第三方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开展,将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的使用范围,不仅有利于支付机构拓展海外业务,还能省去货币汇兑的环节,降低支付机构面临的汇率风险,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便利。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网购已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持卡人开始通过访问境外电子商务网站来选购中意的海外商品,日益旺盛的“海淘”需求推动了跨境电子支付的发展。此前由于币种不同需要转换,对于在线交易的双方都存在一定的阻碍。而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所有环节使用的都是人民币:人民币标价、人民币支付、人民币结算出境。“支付完成后,我们的清结算系统会根据与境外商户约定的结算周期,生成结算报表,并通过合作银行将人民币结算至商户的境外银行账户中。持卡人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在海外电商网站上购物,体验和与境内网站是非常相似的。”银联电子支付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连平看来,过去境外可能主要是用现金或者是刷银行卡,将来有可能还可以通过网上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为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提供服务,会大大便利人民币持有者在境外的消费。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透露,此次发布的关于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细则,是继去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后首个对外发布的金融细则,未来还会发布跨境人民币使用、利率市场化等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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