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投资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受传统的单边、趋势性现货交易理念和做法的影响,策略投资容易被误解为内幕交易。而在成熟市场,该类事件则不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根据2003年6月欧洲议会以及2003年1月28日欧盟理事会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规定,同时根据法国法律,要求“所有的发行人都能让市场及时知道所有的内幕信息”。
根据AMF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总则223-2,第621-1条所界定的内幕信息,有三个维度的特点:它必须是准确的,保密的,且一旦被披露,会对股市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发行人可以有合理的职责推迟一个内幕信息的公布”,如果它满足了以下三个条件:(1)可以证明不披露该信息,是为了不给公司的合法利益带来损失(特别是在严重危害和紧急威胁到公司本身的金融健康时);(2)信息的不披露,必须保证不能对公众产生误导;(3)如果不披露,要保证信息的保密性。
此外,美国、英国等国法律,对合法形式的内幕交易也有明确的规定。
美国SEC Rule
10b5-1关于“合法的内幕交易”的条款规定:“如果内幕知情人能够证明该交易被实施是因为过去已经存在的合约或者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交易已有确凿的计划来指导今后的交易。”
英国关于内幕交易的法律CJA Defense (S53 and Schedule
1)规定“合法的内幕交易”是指:“内幕知情者不指望通过该交易达到盈利的目的,或内幕知情者认为该信息已经被广泛传播到没有不对称的程度,或内幕知情者,无论有无该信息,都会如此方式交易”。
在著名的法国兴业集团(下称“法兴”)交易员重大交易欺诈、伪造头寸案件中,法兴用了两天的时间核查欺诈事实,确认头寸。随后,在告知法国央行行长、审计委员会和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的情况下,法兴开始在非常不利的市场环境之中,对“欺诈案”中头寸进行紧急平仓,整整抛售三天,平掉全部头寸后,才公布停牌、欺诈案事实和公司因此而导致的损失情况。
法兴案例和光大案例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是有一个非正常的大额头寸建立了,那在处理这个头寸的时候该如何应对。两家公司面临类似的情形。
光大乌龙指事件基本也满足法国监管当局对“推迟内幕信息公布”的几条要求。第一,若公布该事件给公众,将对光大证券的财务状况造成极为不利的情形(光大证券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在较为不利的情况下甚至都导致破产);第二,若第一时间公布,市场知道光大证券建立了大量多头错单,预计其会在期指市场上建立空单;这会引导投资者纷纷建立空头以投机获利或对冲风险,那这样会立即加剧市场的波动性,对市场的健康运行更加不利(这也是为什么在境外成熟市场并不是必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者必须马上公开相关内幕信息);第三,若光大证券内部发现此错单行为后,能保持对外保密(除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外),则市场里有赢家有输家,市场总体均衡。
对于已经建立大规模套利头寸的公司来说,比如,有些大的证券公司在高峰时有超过10000张套利头寸,他们知道自己会在一个大约什么节点平仓获利(卖掉现货、平调期货空头),而大规模平仓的行为完全可能引起导致市场加速下跌等影响。如果认定此类公司已经建立的巨额套利头寸就是内幕信息,在大规模平仓之前得先公告、以排除内幕交易的话,那么,在业务实践以及海外成熟市场的实践中,这种公告的要求,是难以说得过去的。
基于新浪视频新闻在华尔街所做的调研来看,在海外成熟市场,专业机构和投资人会一边倒地觉得光大证券是不应该受到惩罚的。其实,包含高盛乌龙事件在内,海外市场对此类事件的反应是比较平淡的。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对类似事件的不同反应,或许正体现了投资者以及舆论对此类事件的理解程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