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3日下发《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内容涉及七个方面28项内容,明确提出今年将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按照监管文件,2014年,能源局将继续做好2013年已经部署开展的重点专项监管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等7个方面。其中,将加强能源项目核准及开工建设情况监管,对项目落实核准文件情况进行监管评价。 在电力市场建设上,2013年,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已成为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新成员。2014年,能源局将全面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准入、交易等制度,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并选择部分省份进行深度试点。 在能源市场秩序与能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上,其监管内容包括: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管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年度合同电量确定与执行,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征用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关注发电利用小时数及重点地区弃风、弃水、弃光情况。组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征收、使用、结算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并网和运行管理,组织落实《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研究制定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等配套性文件。 同时,能源局还将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出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修订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监管办法,选择10个省级电网企业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包括国家能源局直接驻点监管1个省),发布监管报告,公布输配电成本水平。 此外,能源局将监管业务拓展至油气、煤炭领域。2014年研究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重点对油气管网设施输送(储存)能力及效率、接入申请与受理、合同签订与执行、信息公开与报送等情况实施监管。促进油气市场发育,规范用气市场,对各地用气项目按天然气利用政策的用气序列开展监管,鼓励煤炭企业与用户签订中长期煤炭合同,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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