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存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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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不够充分 执业行为不规范 惩戒震慑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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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30 作者:记者 胡作华/杭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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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不断推进,中介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近两年来,浙江上虞以“查假保底线、查漏保公平”为监管目标,加大对中介组织违规现象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发现中介组织存在三大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 2012年以来,绍兴市上虞区以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村级建设工程变更以及与政府投资项目、村级建设工程密切相关中介行为的三大监管为重点,对中介组织出具虚假报告、踏看现场不负责任、相关行为监管不力等一系列中介不良行为进行了查办,较好地遏制了设计不负责任、变更不守规矩、投资不讲绩效的不良势头,2012、2013年共核减财政资金在4亿元以上。 绍兴市上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明说,上虞是全国经济百强县,经济相对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中介机构培育相对较早,现有与政府投资项目、村级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共计109家。这些年来,上虞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部门、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多、反响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竞争不够充分。某些行业中介机构数量不多,形不成充分竞争,导致出现“竞争不公、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现象。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市场主体培育不够。由于中介机构设立具有一定行业的标准,个别行业中介市场准入门槛较高,主管部门引进意愿不强,市场主体培育不够,中介数量不多,市场竞争不充分。如目前在上虞从事施工图审查服务中介机构只有2家,都是从外地引进的,审计服务类中介机构也仅有2家。 另一个是部分行业仍有垄断性。一些中介机构是由行政主导发展起来的,由政府机构创办或依托政府机构成立的,具有较强的“官办”色彩,如电力设计、防雷检测等行业,登记注册的中介服务机构分别仅有1家,形成了事实上的独家垄断。近年来,虽然对有些中介机构进行了改革,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房产测绘、土地勘察测绘类中介机构,目前仍具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性质。 二是执业行为不很规范。个别中介社会形象不好,突破底线,不讲诚信,违法经营时有发生。由于缺乏必要的行业自律,有的中介组织为了争揽业务敢冒风险,发布虚假信息,在评估审计上迎合委托人需要,提供阴阳合同,出具虚假报告,通过包装隐瞒,恶意骗取财政资金,有的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与承包商、供应商等蓄意串通投标招标。同时,个别中介执业人员不守规矩,不讲操守,在设计上漏项,变更时弄虚作假,值得引起重视。 三是惩戒震慑效果不好。由于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统一,对中介机构监管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导致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意识不强,对面上的中介底细不清、情况不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办法不多,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位现象。 目前,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对中介机构往往以前置审批代替日常的监督管理,甚至只审批不管理,对中介机构动态信息掌握不够,监管不力。某些惩处制度形同虚设,受属地管辖原则所限,县区无法对省管、市管中介机构适用于处罚性赔偿、吊销资质等处罚,仅能对个别涉案人员适用于扣减审计费用、区内禁业等处罚。由于处罚力度与违法所得远远不对称,处罚偏轻,对涉案机构和整个行业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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