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首批三品种亮相 涉恒瑞医药等五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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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30 作者:记者 曾亮亮/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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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启动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最近有了实际行动。国家食药总局29日公布了三个药品品种的评价方法,这意味着仿制药品种评价大幕开启,未通过评价的药品将被暂停生产、甚至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三个已出台评价方法的仿制药品种包括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盐酸氨溴索片和盐酸特拉唑嗪片,涉及恒瑞医药、以岭药业、亚太药业、太龙药业、联环药业等五家上市公司。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食药总局获悉,国内生产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的厂家有13家,包括以岭药业、常州四药等;生产盐酸氨溴索片的企业有11家,包括恒瑞医药、罗欣医药等;生产盐酸特拉唑嗪片的企业有21家,包括亚太药业、太龙药业、联环药业等。 据悉,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药品有1.6万种,药品批准文号18.7万个。其中,化学药品0.7万种,批准文号12.1万个,绝大多数为仿制药。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仿制药是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规格、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替代药品,具有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等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我国部分仿制药质量与被仿制药差距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仿制药的临床疗效,甚至影响到公众用药安全。因此,食药总局自2012年启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与被仿制药存在不一致性的原因除了研究基础薄弱外,企业随意变更处方、工艺,偷工减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究其原因,除了质量标准外,我们还缺乏进行上市后监管的其他技术标准。”食药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一致性评价,建立企业处方、工艺及溶出曲线数据库,加强对药企上市后监管使其不敢随意变更处方、工艺,保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另一方面,可解决批准的工艺不生产、生产的工艺不批准的顽疾”。 按照食药总局对一致性评价的工作进度安排,2014年完成部分品种质量一致性评价;2015年完成基本药物目录中固体口服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2015至2020年,开展注射剂及其他剂型的质量一致性评价。 “第一批其余的13个品种评价方法还将陆续公布,接着就轮到第二批的59个品种。”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谢沐风认为,已公布的三个品种比较简单,仿制药企比较容易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审核,而且药企进行二次开发后也比较容易接近标准。“以后会增加一些比较难的品种,一些药企可能比较难通过”。 食药总局相关人士表示,对不按照核准的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的、所生产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质量一致性要求的,将依法做出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应当暂停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时仍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批准文号。 不少药企相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希望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措施,将一些质量差的药品在招投标过程中淘汰掉,改变目前“重价格、轻质量”的招标政策。但谢沐风指出,一致性评价只是一项技术手段以提升仿制药品质,“与招标打分关系不大”。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广东首轮基药竞价交易中标结果近日出炉,通化东宝、信立泰、恒瑞医药等企业的拳头药品,均被价格低廉的产品所取代。 食药总局也表示,希望各级药监部门要与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在招标采购、定价和医保报销方面出台鼓励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提高药品质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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