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浙江小微金融服务之所以有欠缺,除了小微企业群体庞大这一客观因素,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政策制定部门未形成合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相关金融法制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专家指出,须建立系统性对策破解小微金融发展“瓶颈”。 近年来,浙江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小微金融持续快速发展。 浙江银监局认为,近年来,浙江小微金融多项发展指标一直位居全国银行业前列,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国内其他省市发展小微金融的力度逐渐加大,浙江的优势正在缩小。可以说,前几年浙江小微金融取得领先优势主要是银行业“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探索结果,现阶段要突破发展瓶颈,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 专业人士提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过程,就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现阶段要推动小微金融在以往基础上更好地发展,必须建立健全扶持小微金融发展的系统性对策。其核心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认识,银行监管及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对小微企业重要性的认识,把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保障列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应借鉴美国、欧盟、韩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制定完善金融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法律,明确牵头管理部门或服务机构,避免政出多门甚或政策“打架”现象。应建立健全政府、市场“两个融资保障”体系,即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小微企业创业融资的担保需要,同时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对于风险高的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应允许银行持有企业股权,逐步建立市场分担风险体系。 其次,要进一步提高对信用社会建设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快推进企业综合信息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地方政府应加大信用环境建设力度,营造建设信用社会的舆论氛围,同时把分散在工商、税务、海关、商务、科技、公安、法院、房管、电力等职能部门的涉企信息整合成一张“网”,然后跟央行的企业贷款征信系统“网”、银监的银行贷款数据系统“网”实现“三网融合”,建立统一的企业综合信息平台,为政府服务和保障小微企业发展打造真实的数据源系统。 第三,要进一步深化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小微金融发展的差异化监管政策环境。要进一步健全小微金融的风险补偿机制,在银行现有风险拨备制度的基础上,提取小微金融专项拨备,并高于其他贷款业务的拨备比例。要进一步放宽小微金融的不良核销权限,让各法人银行能及时核销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实现轻装上阵。要进一步发挥证券、保险在发展小微金融中的作用,加快研发小微金融证券化产品和保险产品。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有“抓大放(弃)小”现象,小微企业在土地购买、项目补助、人才引进等环节处于被边缘化局面,浙江萧山、绍兴等地多家小微企业反映,没有土地、缺乏人才落户政策等成为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有关人士建议,各级政府应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的创业环境,保障资源公平合理配置,同时对小微企业实行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营造鼓励小微企业更好发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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