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月22日披露了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其中,肖钢首次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思路。 肖钢提到,注册制改革是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必将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改革。注册制的内涵就是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部门不对发行人进行价值判断,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行时机、价格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他表示,当前,我国已具备了向注册制过渡的基本条件。但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要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要抓紧制定过渡期安排,做好今年的新股发行审核工作。初步设想,注册制改革总的思路是:证监会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言行必须与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发行和上市全程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肖钢表示,证监会党委经认真研究,拟适当调整机关的一些部门。有关方案还有待中央编办和国务院领导批准。在获批后的实施过程中,会涉及一些部门和人员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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