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4年,中国企业延续2013年迅猛势头,在全球并购市场上继续发力。跨国并购领域相关专业人士日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中国企业今年海外并购活动将更加活跃,但不排除有的企业缺少对经济成功因素的考量,甚至是受到并购热潮环境的影响,一时冲动而跟风做出决定。她提醒,企业“走出去”需要加强对多重并购风险的合理把控。
屡现中国买家身影
中国房地产巨头绿地集团7日在伦敦签署房地产收购投资协议,宣布总投资达6亿英镑(约合9.83亿美元)的RAM啤酒厂住宅项目。
中国南车与德国采埃孚集团8日在德国奥斯纳布吕克举行发布会,正式公布南车收购采埃孚旗下的金属橡胶产品业务单元,这是中国汽配行业在欧洲最大的跨国收购项目。
同日,拥有155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天津狗不理宣布,将“走出去”并购美国一家知名连锁咖啡企业,借助收购企业在40多个国家的数百家连锁店,一举打入国际餐饮市场,收购事宜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这也将成为中国餐饮企业跨国并购的最大一单。
9日,葡萄牙政府宣布,中国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以10亿欧元的报价购得葡萄牙储蓄总行保险业务80%股权。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唐承慧律师在接受《经济参考报》专访时指出,从目前环境判断,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存在很多机遇。她认为,欧美经济尚未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爆发之前水平,很多欧美企业仍在积极寻找外部资金的支持。相对而言,中国经济增长一直保持稳定,且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小于欧美,很多中国企业拥有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海外收购。从政策上看,中国政府近年来为了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下放关于企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简化对外投资的审批手续,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创造了比以往更为便利的宽松条件。与此同时,人民币对美元的比价保持稳步升值的趋势,也有利于中国企业降低对外投资的成本。在中国经济进行深层次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未来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并购将延续多领域、多主体、多地域投资的“三多”格局。
风险控制或成短板
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管理成为重要课题。
唐承慧律师指出,中国企业大多没有过海外并购的经验,一些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之前并未做好充分的思考和可行性研究。他们做出海外并购的决定也许并非出于企业实际发展需要,而可能仅仅是响应国家“走出去”的号召而做出的片面决策,并没有完全考虑经济成功的因素,甚至是受到并购热潮环境的影响,一时冲动而跟风做出的决定。此外,中国企业国际化程度相对较弱,而且缺乏对投资所在地法律和文化的了解,缺乏有经验的海外并购团队。虽然中国企业的这一劣势完全可以通过聘请具有全球法律资源和经验的国际投行、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来弥补,但很多时候中国企业对于如何用好中介机构也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的企业不聘请或是不相信中介机构的判断而一意孤行,导致海外并购虽然完成了,但后续风险和亏损相当大;有的企业则是一味依赖中介机构,自己缺乏对项目本身的具体判断,希望中介机构为自己拿主意、打包票。“上述不成熟的海外并购行为都可能导致并购失利。”唐承慧说。
摩根大通银行董事总经理、北亚并购部联席主管连涟在接受采访时曾建议,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做好以下风控工作:首先,企业在并购前应做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发现管理、法律和财务上的问题;其次是估值,购买的价格应给企业留下合理的盈利空间;再次是投后管理。她表示:“投后管理是我现在看到的最需要把握的风险点。”企业在并购前的准备工作因有众多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所以前端风险比较容易把握,但如何在并购后对目标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是最需要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企业进入一个不熟悉的经营环境,并且是在企业身处快速扩张中管理资源本来就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投后管理更加需要企业做好充分准备。
唐承慧律师则称,从法律方面的准备看,最重要就是配备一支有经验的并购队伍。并购方的内部团队应当配备有过并购经验、最好是海外并购经验的团队成员,从而能够更好地组织和协调外部顾问团队,而外部顾问团队的选聘也相当重要。从法律领域上来说,项目所涉及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队伍都要配齐。有的国际律所可能直接具备这样的国际法律团队,能够一步到位地为收购方提供法律协助。如果无法从一家律师事务所获得所有法律领域的法律支持,可能需要由一家律师事务所牵头,组织几家律师事务所共同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