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贵阳市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贵阳市社会救助局了解到,城市低保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原小河区及观山湖区从每月425元/人上调为475元/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及开阳县从每月340元/人上调为380元/人。
农村低保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从每年5100元/人上调为5700元/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及观山湖区从2160元/人上调为2400元/人,原小河区维持原标准,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及开阳县从每年1920元/人上调为2160元/人。
贵阳市要求各区县做好一户一档归类整理,通过准确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确保提标后低保标准与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之间的补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