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自2008年开始探索盘活土地资本的新模式,释放出巨大活力。据测算,改革后土地合作社亩均收益比分散耕种高出62%,参与改革农民人均增收30%。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枣庄市近年来大胆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三不变”的前提下,给农民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并推进农村合作社,以此盘活土地资本,破解农业规模经营的资金瓶颈。 首先,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给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农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可依法经营、流转土地,也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枣庄市在山亭区徐庄镇先行试点,2008年9月中旬,徐庄土地合作社的近300名农民最先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证。 其次,成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为保障土地抵押权的实现,同时也为了避免民间私下流转带来的风险,枣庄市建立起市、区、乡镇三级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有形市场交易网络,农民、合作社或银行拿到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到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同时土地交易所对土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给交易双方提供参考价格。由此形成了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解决了制约农地流转的市场缺位问题。目前,枣庄市共建成乡镇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43家。 第三,发展以土地为纽带的合作社。枣庄市把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的范围,限定在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农户中,形成了刺激土地合作社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同时,引导合作社对接城市和企业,积极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商贸流通等二三产业,创办更多的社办企业。他们通过组织化实施规模化,架起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度的桥梁,找到家庭承包分散经营制度下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新路子。 枣庄市市长张术平说,通过土地确权,建立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解决了土地流转和合作化发展的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而不是企业,有效规避了农民的失地风险;二是对土地使用产权进行客观的评估,并公开交易,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三是凭借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为合作化生产扫清道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枣庄模式”让曾经减产乃至撂荒的土地重新焕发活力。 山亭区徐庄土地合作社理事长张凯华自2008年9月领到土地使用产权证后,便以此作为抵押,很快得到了山亭农村信用联社两笔共45万元贷款,用于采购急需的化肥和水利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仅枣庄227家市级试点合作社就累计贷款4.31亿元,平均每个合作社累计贷款140万元,最高的单笔贷款达到1000万元,有效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的资金瓶颈。 目前,枣庄市以土地为纽带的合作社达到1179家,规模经营土地51.3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8%,平均每个合作社规模经营435余亩。市级试点合作社规模经营超1000亩的达86家,有78家合作社注册品牌,68家兴建社办企业,形成了经营规模化、技术资金集约化、组织运营产业化、产品销售订单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山亭区桑村镇民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丕俭说:“以前农民一家一户种传统农作物,一亩地每年最多收入1000多元。2012年,合作社1648亩土地以统一标准培育黄瓜、芸豆、土豆种子,全年的产值是1200多万,效益比分散种植增加10倍不止。” 更重要的是,农民收入大幅增加。聘新蔬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聘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农民土地入社后至少可以实现三次收入:一是土地在合作社的保底收入,每年每亩1000元;二是合作社的分红收益,每年每亩300元;三是务工收入,谁拿出地流转谁优先进合作社打工,工资每月1200元。 此外,由于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也能带来一定的增收。桑村镇民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每亩可节约生产成本280元;通过实行集约化经营、机械化生产,每亩可减少劳动力成本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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