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我非公路用轮胎续征“双反”关税
2014-01-08   作者:高攀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该委员会认为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美国政府于2008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反倾销税率为零至210.48%,反补贴税率为2.45%至14%。2013年8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此进行第一轮日落复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2013年11月同意对此作出快速复审。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美国拟对中国产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征双反关税 2013-09-18
· 美国决定对华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双反”关税 2013-01-19
· 美决定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征收"双反"关税 2012-11-08
· 美国四天内再度初裁对中国输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2012-08-01
· 美国将对中国高压钢瓶征收“双反”关税 2012-05-03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