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负担”压弯实体经济的腰
2014-01-07   作者:记者 陈钢 丁文杰 康淼 杨毅沉 浦超 何欣荣 王存福/采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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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拯救实体经济·下篇

赵乃育/绘
  “摆在面上的税收好减,藏在暗处的各种收费难降。”许多中小企业反映,目前小微企业负担依然“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是各种名目的行政性、垄断性收费很多。
  一位中小微企业负责人称,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行政性收费加在一起,加上20多种税收,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高达实际收益的40%,利润空间大大萎缩。
  当前,实体经济转型发展正遭遇法制环境、信用体系、隐性负担等方面的“绊脚石”。实体企业希望,政府职能转变的节奏和力度加快跟上经济转型的步伐,基层政府拿出抓经济建设的力度,切实改善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居高难下的企业税负

  高税收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重负担”。福建一家体育用品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福建企业,企业一名高管给《经济参考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司年销售额70多亿元,要缴10多亿元的税,他自己拿150万元的年薪,扣除个人所得税拿到手的只有90多万元,综合税率30%多。

  这位高管说,与大陆相比,香港的个人所得税最高就15%,还可以抵扣。以一名设计师拿到手85万元薪资比较,香港的公司只要支付100万元,该公司则要支付近150万元。这家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从境外聘请设计师,由于个人所得税高,为了确保他们的收入水平,只能增加工资,负担最终转嫁给企业。
  福建晋江一家从事贴牌泳装生产的公司表示,很多时候产品有没有卖出去,税都得收,企业缴税额常常超过净利润,有一年净利润100多万元,而税缴了260万元。
  专家认为,为促进实体经济良性发展,应按照减税的总体方向,完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统筹考虑深化税制改革和实施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将一些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上升为税收制度的安排。

  名目繁多的“隐性负担”

  尽管政府已经采取积极财政措施降低企业税负,但是,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较重的行政性收费压力。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企业负担形式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大幅减少,但与行政职能挂钩的各种服务收费却层出不穷。
  据全国工商联粗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负担较重。
  从2009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8月1日,我国三次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3项。尽管如此,许多企业仍反映,真正降低企业收费负担仍面临难题。
  首先,国家和地方在税费减免上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减免的行政性收费名目繁多,但减免额度有限。其次,在部分税费减少的同时,新的收费又增加了,如环境评价、产品质量评价等都要收费。另外,企业负担中占比较大的教育附加、城建附加、水利基金等费用都没有明显减免。
  不少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建议,国家在优化税收环境过程中,宜加大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的“隐性负担”,清理现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规范政府费用征收行为,推进“费改税”改革,增强企业负担的透明度,以更大力度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确保中小微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轻装前行。

  难解难绕的“三角债”

  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实体经济运行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三角债”问题也进一步凸显,使部分企业经营雪上加霜。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三角债”问题在不同行业不同程度存在。不少企业都在为“三角债”的加剧而“头疼”。由于经济形势复杂,不少企业资金链紧张,下游客户拖欠货款或要求少付货款的现象正在增加,应收账款不断上升,资金回笼难度越来越大。
  山东通裕重工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一年10多亿元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高达4亿元,下游客户收了货不给钱,催款催急了,对方就要求在已签订合同基础上扣掉3%至8%不等的货款,假如有2亿元的货款,就会损失1000万元。
  一些企业还表示,面对这样的情况还不能轻易起诉拖欠方,因为欠款的企业几乎都是下游大客户,一旦对簿公堂,以后就做不成生意了。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成荣认为,上世纪90年代那次“三角债”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伤痛,让人记忆犹新。从成因上看,那次“三角债”主要是由于央行紧缩银根导致市场上出现流动性不足,企业资金短缺,而2012年以来逐步凸显的新“三角债”的深层次原因,是经济形势复杂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以及产能过剩的经济结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发布的《要高度警惕当前新的企业“三角债”问题》的报告认为,与20世纪90年代的“三角债”危机不同,此次各种类型企业均有涉及,且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更为严重;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大型基建项目成为“三角债”的源头之一。
  赛迪智库中小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牟淑慧认为,“三角债”大量出现只是表面现象,反映出来的本质问题是社会信用的缺失。为此,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是降低“三角债”风险的治本之策,当前宜加快打破目前我国各部门、各地的“信用信息孤岛”,形成互联互通、整合共享的信用体系。

  一言难尽的融资难题

  近两年来,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国金融改革政策密集出台。不过,一些地方由于重银行数量轻服务结构、重考核要求轻环境培育、重信贷“输血”轻财政“增效”,导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有限,未能充分满足当地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个二三线城市调研发现,地方政府对于引进银行分支机构、地方分支机构升级,以及加大银行开展跨业跨区合作的愿望较为强烈。但是,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看,银行并非越多越好,目前金融体系建设中存在重视银行数量增加,忽视银行地域结构、客户结构和股东结构的做法,导致虽有更多的银行,却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地域结构上,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开设异地分行,表面上增加了开设地的信贷投放,但却因地域性错配增加了风险;在客户结构上,一批中小银行对优质客户的集中贷款,不利于企业资金使用和信贷效率;在股东结构上,银行缺少民营资本等多元化股东结构,难以促进银行支持本地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
  当前,管理部门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引导政策中,偏重对银行的考核要求,缺少对银行发展环境的培育。从近两年的情况看,“两个不低于”(对小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等强制性政策暂时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增加了信贷投放,但小微企业是风险高发区,加大了银行的压力,其主要表现就是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
  对此,银行方面建议,在政策引导信贷投向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同时,宜兼顾信贷风险的防控,应重视政府主导修复信用环境,同时监管政策应允许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超额拨备。
  2013年以来,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增加,但是单纯依靠信贷“输血”的融资渠道持续性让企业担忧。一些金融机构负责人认为,企业不能单纯依靠银行“输血”,应更好发挥财政效能。尽管地方政府拥有加强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的愿望,但往往难以事半功倍。在一些省市,政府部门每年拿出不少资金直接补贴企业,但效果却不明显,同时公平性与普惠性也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银监局负责人建议,未来可考虑将财政资金集中起来做担保基金,帮助中小微企业建立起稳定的融资担保渠道。比如1亿元的担保基金,可以对企业进行10亿元的担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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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拯救实体经济·上篇:投机掏空实体经济之"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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