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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午,证监会召开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会议中表示,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显著低于成熟市场水平,需要从多方面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优化投资者回报的制度安排。
肖钢表示,中小投资者仍处于弱势地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侵害。国办《意见》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国务院一系列部署的重要举措,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首次全面构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是指导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肖钢强调,获得投资回报是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的正当权利。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大概为25%,显著低于成熟市场的40%,平均年化股息率低于2%。他提出,要督促公司修改章程,强化分红承诺和披露,发挥诚信监管系统的作用。全面落实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中的股权摊薄和承诺要求。形成落实公司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回购股份的监管安排。完善各项审核与信息披露制度,落实对现金分红回报稳定公司的监管扶持政策措施。发挥基金等专业机构参与公司治理、改善投资者回报的作用。大力发展定期支付、绝对收益类产品,支持货币基金创新。进一步发挥托管人作用,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分红承诺。
除了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外,肖钢还提到,要以中小投资者需求和权益保护为导向,全面梳理部门规章制度;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保障投资者参与权和知情权,便利中小投资者行权;强化中小投资者赔偿救助,积极推动权益维护和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和完善保护组织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落实《意见》的安排。他强调,要全面落实《意见》各项制度安排,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将中小投资者保护贯穿监管工作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要统筹协调,做到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强化监管合作,形成全系统、全行业的投资者保护协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