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查处小产权房
主管部门“零容忍” “转正”几无可能
2014-01-07   作者:记者 高伟 梁倩/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近日,在国土部、住建部的联合部署下,多省市正在开展“小产权房”的密集查处工作。这是对此前“小产权房有望转正”传言更为明确的回应。专家认为,尽管“小产权房”因为价格低廉而拥有大量的购买群体是基本事实,但是其在建和销售行为是国土资源、住建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多省市的密集清查行动,则进一步显示出主管部门对在建、在售项目的“零容忍”态度。

赵乃育/绘
  行动 多省市密集清查

  近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通知重申了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加强联动,共同做好清理查处“小产权房”的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通知还明确,“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由区、县政府负主责。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所在区域的“小产权房”项目,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严肃处理,从根本上遏制新建、续建、续售“小产权房”。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了解到,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部署“小产权房”查处工作一个多月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密集部署有关工作,加快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查处工作。目前,北京市昌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已经组织拆除了一批“小产权房”。
  此外,河南省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向省主管领导专题汇报,以两厅名义起草紧急通知;陕西以两厅名义召开了县一级视频会,并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工作机构;江苏已要求各市按时上报摸排及案件查处情况。
  国土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近日表示,各地要按照要求坚决做到“三个一批”,即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组织人员先后赴5省(市)督办“小产权房”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态度 两部委“坚决遏制”

  事实上,2013年的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经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而在11月22日,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2012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还专门下发《关于遏制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行为等要求。此外,国务院早在2011年就成立了“小产权房”清理小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部署“小产权房”查处工作的视频会议上曾经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符合用地规划为前提。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无论是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这是大前题,是前置条件、是硬杠杠,绝不能违背更不可愈越。”徐德明说,因此,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恰恰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性极大。“要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同时指出,“小产权房”问题危害很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早就明令禁止。但是,受利益驱使,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和开发单位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销售“小产权房”。这种乱占滥用土地的建设和销售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齐骥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这个基础上,两部委要求,接下来地方国土、住建部门要“立即行动,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
  徐德明在部署清查工作时还强调,“从全国情况来看,‘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且最近有强力反弹之势,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他表示,在叫停在建、在售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新的“小产权房”出现的工作中,还要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要求各省(区、市)选择1至2起顶风违建和销售、情节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两部委,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

  判断 “转正”几无可能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两部委紧急下发通知部署“小产权房”清查工作,以及地方省市密集展开行动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回应此前市场出现“小产权房”可以借机“转正”的一些传言。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政策红利,引起部分市场人士的误读,认为“小产权房”有“转正”之机。
  在这种“小产权房有望转正”的误读面前,很多地方一度出现“小产权房”抢购热潮,部分“小产权房”项目也借机涨价,并由此引发一轮成交热。《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最大的“小产权房”社区“太玉园”采访调查时了解到,“转正”传言盛行之时,该小区的“小产权房”由均价8000元上涨至万元以上。
  赵路兴表示,两部委发声部署清查工作正是希望纠正市场错误舆论,通过对严重违规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处理,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
  “近年来‘小产权房’累积面积较大,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大量处理比较复杂,也不现实”。赵路兴说,“‘小产权房’的主要购买群体是中低收入阶层,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保障房资格不足的背景下,中低收入者不得不选择位置较远、配套及保障较差,但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也随之形成了夹心层的房地产市场。”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也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可以给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使用,但不能给之外的人使用,如果卖给别人就变成不合法了。当前确实有很多人住在“小产权房”里,也是迫不得已解决住房需求,有合理性,但是与合法性有冲突。”
  对购买“小产权房”的“夹心层”而言,是因为追求低廉价位而购买居住“小产权房”。而对“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者而言,则完全是利益诱惑下的铤而走险。海口市近期拆除的一个占地近900平方米,楼高11层,总面积9600平方米的“小产权房”项目。就是不法商人从数户村民手中非法买下宅基地建成。
  据了解,该违法项目自从打地基开始,当地城管部门就依法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强制拆除通知书,并多次采取破坏地基、拆除脚手架、强拆梁柱等方式进行制止。但违建业主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利用节假日、夜晚等时间,屡拆屡建,硬是“顽强”地盖起了一幢大楼。该大楼最终在海口市的“小产权房”查处行动中被依法拆除。  
  对于以往“小产权房”所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徐德明曾经表示,“小产权房”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清理工作单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依靠当地政府,多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但是对于在建以及正在销售的“小产权房”,两部委的态度是“零容忍”,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因此,市场分析机构CRIC研究中心分析师李莹则分析表示,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应该慎重考虑,不能为眼前的利益所诱惑。“如果最终购买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对于个人而言势必是重大损失”。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国土部派员赴五省份督办查处小产权房 2014-01-06
· 国土部:坚决拆一批小产权房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2014-01-06
· 两部委密集部署清查小产权房 2014-01-06
· 北京下发遏制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紧急通知 2013-12-31
· 小产权房不能再火了 2013-12-16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