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监管部门与协会的关系,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3年年会”上做了透彻的阐述,不仅证监会要理清和协会的关系,作为自律组织,协会也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履行职责。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转型背景下,监管部门逐渐由事前准入监管开始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协会下一步在法律法规权限内履责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成为与监管系统并行的重要补充力量,充分发挥好自律服务作用,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社会形象。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群体的自律性组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自2012年2月15日成立伊始,就以
“服务、自律、规范、提高”为基本职责和宗旨,在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自律规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688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70%,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之家。过去一年多来,在反映会员诉求,促进改善企业关系方面,协会开展的“改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专项调研活动,得到了国务院高层的肯定;在促进改善公司治理,引导规范发展方面,协会开展的“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活动,倡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也大大提升了上市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生态文明方面的积极性。在拓宽服务渠道上,协会也成立了董秘、并购融资等专业委员会。同时,协会还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自律管理和监管等工作,承担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出色完成了相关重要课题研究。
在短短不足2年时间内,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通过强化行业自律、打造高端服务平台,完成了协会自身形象与品牌的构建。而肖钢主席对于监管部门与协会的关系定位,也为下一步协会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协会不仅要依法履责,进一步去行政化,探索自律服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同时,客观上也要成为与行政监督管理相并行的会员自律的管理体系和组织体系。
在这一工作目标上,监管部门未来可以考虑依法适时放权于协会,把适合自律性管理来实现的行政管理性事务,在法律法规允许下以授权或委托的方式交予协会来做,更大限度激活市场主体主观能动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作为协会来说,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大胆积极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同时,为了避免过度自由化,也需要协会建立完善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制定完备的自律条款、章程等,加强社会监督。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未来作为自律组织的协会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开创行业自律管理的新局面,成为与监管系统并行的重要补充力量,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