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昨天(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在实施范围上,《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
价格方面,《意见》指出,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意见》强调,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意见》要求,各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通过设定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地方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今后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水价制度。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城镇,要进一步完善。
据中国之声报道,现在全国大约有30%的设市城市建立了阶梯水价制度,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中有50%的城市建立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追访
阶梯水价是不是变相涨价?
八成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按照覆盖95%家庭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照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在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其余约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价格不上涨,但超出的部分将大幅上调,涨幅为50%至200%。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多地居民上缴的生活用水水费包括自来水费用、水资源费以及污水处理费等。尽管超出基本生活用水部分的水价涨幅惊人,但由于每吨水单价仅几元,每月人均超出基本生活的水量数额一般只有数吨。如采用简便易行的节水措施,水价改革对这些家庭(占所有家庭总数的20%左右)影响更为有限。
如果能保证绝大多数居民基本用水价格稳定,就可以让阶梯水价不至于成为变相涨价。根据前期试行的情况,到底有多少人要花更多的钱用水?又是什么样的人会受影响?
已经开始实行阶梯水价城市的调研也证实,绝大多数居民的水费负担并没有增加。浙江省舟山市节水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军说,去年上半年刚调研过,需要上缴阶梯式水价水费的居民,大约占20%。
阶梯水价对节水能不能发挥作用?
阶梯水价地区节水率提高5%以上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绝大部分家庭的负担没有增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告诉记者,一些地区实行阶梯水价后,节水效率提高幅度达到5%至20%。
记者在缺水的甘肃等地调研时发现,实行一户一表或价格改革后,一些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大幅度增强,通过采用节约用水器具和循环利用,用水量最高减少近一半。一些家庭安装了节水坐便器,或大塑料盆把淋浴用水收集起来冲厕,一些家庭还把清澈的洗衣和洗菜水用来拖地或冲厕所,每月实际自来水消费明显减少。
北京情况
北京阶梯水价将考虑与南水北调衔接
据了解,目前北京不同行业执行不同的水价,对非居民用户已经开始实施阶梯水价,但是对居民尚没有实施。居民水价为每立方米4元,包括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
而北京在进入2000年之后,曾经两度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并两度调整居民水价。2009年12月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北京要用3年的时间使北京市居民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9元。其中水资源费上调
0.4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立方米。
2010年,北京水价上调了0.3元。2011年,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出现变化,物价上涨速度比较快,同时由于存在一些合表用户,在调整水价上存在基础困难,因此,北京的水价并未按照方案定期调整。2012年,水价也依然维持原位。
而对于北京居民用水要实施阶梯水价,北京市发改委早在去年1月召开的北京“两会”期间就表示正在制定方案,并表态方案制定好之后将会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大致的思路就是核定出一个用水定额,超过定额就要累进加价。据介绍,2011年,市水务局曾经在全市各区县进行水务大普查,为“阶梯水价”提供依据。
同时,水价也要考虑到北京当地水价如何与南水北调的进京水价进行衔接。据了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预计在今年10月开始送水进京,成本约8元/吨,远高于目前北京的民用水价4元/吨。
如何保障人口较多家庭合理用上水?
将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解决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以月或季、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要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妥善解决。
对于这一问题,前期试点的一些城市中,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凯军说,对人口比较多的家庭,由用水家庭向供水企业进行申报,每人每月增加5立方米。
此外,为了确保新的价格机制出台后不影响低收入家庭,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推行阶梯水价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采取设定一定数量的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北京调价历程
2004年6月,北京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同年8月1日,居民用价从2.9元/吨上涨到3.7元/吨。
2009年12月,
北京再次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同月,北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上调0.1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14元,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3.7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