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可控,各项指标低于国际警戒线水平,投向多为基建等优质资产。同时,需防止债务增速过快,应尽快建立明确的债务管理制度,实现政府举债市场化运作,加快推出市政债试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负债率低于警戒线
审计署科研所所长崔振龙表示,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这在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一方面,这个数字与我国的经济规模相比,占比并不太高;另一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负债率、债务率都低于国际的警戒线水平。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指出,我国地方债务偿还基本不存在问题。短期来看,少数项目可能因为缺少现金流有一定风险,但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注册资本金、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长期来看,地方债投向多是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项目,属较为优质的资产,基本不存在清偿性问题。
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透露,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有86.7%投向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其余债务资金用于工业、能源等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政府举债机制
对于未来如何更好地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崔振龙认为,政府举债需尽快市场化运作,如加快推出市政债试点。需尽快建立明确的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务管理体系、规范政府举债机制,包括能否举债、举债规模、审计制度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当前地方债务最大的风险在于不透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要对症下药,当务之急是要在标本兼治的考虑下尽快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让地方债“暗账翻明”,通过建立合理和切实可行的地方债管理制度,实现地方政府“阳光融资”。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不让地方政府债务出现无序蔓延和暗中积累,逐步消化整体风险,应当以“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为要领,疏堵结合。
作为融资工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际是控制风险的较优机制。宋立表示,采取融资平台运作的地方债权责明确,有直接收益,还在债务风险与政府之间设置了一道“防火墙”。未来需用好融资平台,但要完善政府事前、事中的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从长期看,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根本在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深化分税制改革,构建地方税体系,实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