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市场乱象丛生
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行业标准缺失难监管
2013-12-31   作者:记者 赵仁伟 周竟 周蕊/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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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雾霾天气频发,空气净化器市场开始升温,甚至出现断货现象。记者近期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市场调查了解到,空气净化器市场存在产品良莠不齐、企业夸大宣传、价格混乱、效果存疑等混乱现象,导致消费者真假难辨甚至上当受骗。
  业内专家表示,很多厂家看到商机一哄而上进入空气净化器市场,但由于缺少国家行业标准,难以进行有效市场监管。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制定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将适用面积、能源效率、污染物去除能力等指标纳入标准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雾霾”催热空气净化器市场

  记者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走访多个大超市、商场看到,空气净化器被摆在电器类商品最显眼的位置上,尽管价格大都在三四千元,但前来咨询、购买的顾客不少。
  上海永乐生活电器总经理孙徐海告诉记者,随着近日空气指数持续不佳,空气净化产品销量增长明显。11月份平均每周销售在200台-300台左右,12月仅4天的销售就接近300台,预估当月销售会比11月增长达70%以上。
  在杭州,也有不少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选了两台进口品牌净化器,花了一万多元。他说:“雾霾天太多了,老婆又刚刚怀孕,不买不安心,贵一点也忍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市场需求旺盛,一些品牌的空气净化器已经卖断货。杭州一家大型超市售货员告诉记者,这个月净化器已经卖断过几次货了,货架上的都是刚刚紧急调运到的。
  在网上,空气净化器也成为消费者淘得最多的“抗霾”商品。据淘宝网12月中旬发布的数据显示,淘宝网空气净化器在过去三十天的成交指数环比增长47.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79.7%。其中12月3日至9日雾霾最严重的一周,该网站共售出了20余万台空气净化器。
  记者注意到,很多空气净化器产品都宣称对PM2.5和甲醛去除率很高,不少标注为99%甚至99.99%。不过,很多消费者心中都有疑惑。北京市民梁女士说:“感觉空气净化器市场太乱,有一千多的,也有一万多的,不知道差别在哪里。除霾效果也没个权威的说法,到底有没有作用,心里实在没谱,也只能花钱买个安心。”

  市场显现诸多乱象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担忧和重视,空气净化器已经成为一个朝阳产业,会进入越来越多家庭。但目前空气净化器行业存在夸大宣传普遍、质量良莠不齐、价格虚高等诸多乱象。
  据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上生产空气净化器的企业已有上百家,但质量参差不齐。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表示,空气净化器在国内近几年才兴起,市场的确比较乱。做家用电器的、做健康产品的甚至生产矿泉水的企业都开始生产销售空气净化器,有的企业直接是贴牌销售,连自己的厂房都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商场发现,空气净化器价格也比较混乱,便宜的几百元,贵的上万元,让消费者十分困惑。业内人士直言,净化器成本并不高,标价七八千元甚至过万的,价格存在虚高。浙大冰虫空气净化器研发组负责人朱虹说,目前市面上净化器主要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无论是哪种,成本都不会很高。很多商家就是利用消费者“越贵越好”的心理虚标价格,侵害消费者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少商家存在过分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实验室主任沈浩指出,市面上商家宣传的“PM2.5去除率99%”更多是一种噱头。使用空气净化器有助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但能否净化PM2.5,目前还没有进行专门研究和相关数据。
  宋广生说,标注PM2.5、甲醛“去除率99%”是偷换概念,这个去除率是材料本身对PM2.5和甲醛的效力,而并不是实际运行的效果。国际上空气净化器必须标明适用面积、单位面积洁净空气量,而国内很多不标,只以“99%”等好看的数字蒙骗消费者。

  国家标准缺乏致市场混乱

  业内人士表示,空气净化器最核心的是滤材,有的擅长过滤花粉,有的专门去除颗粒物,还有的可过滤甲醛,但目前国内没有强制的国家认证标准,是造成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导致一些商家利用标准漏洞欺骗消费者。目前,空气净化器行业标准滞后,明显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也难以保障。
  沈浩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仅在空气净化器安全、噪声等通用性方面有标准,适用面积、PM2.5净化能力、能耗等这些消费者关心的功能性标准却缺失。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大小和其对颗粒物的去除能力密切相关,也是决定一款空气净化器价格高低的选购指标,企业应当在产品标识标注中如实标明,这也是国际通用的规格。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空气净化器只有一个推荐标准即《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标准》以及自愿选择的《空气净化器环保认证规则》,在功能性方面没有强制执行的国标,也就是说企业产品只要满足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4706.1-2005)就能够生产上市,导致市场上空气净化器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质监和工商部门也因为没有标准,无法对这类产品进行监管。
  据了解,上海已先行一步,设立了地方标准《DB31/622-2012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上海市质监局日前以地方标准检测了市场上20批次的空气净化器,结果多个批次虚报适用面积。
  宋广生、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陶爱莲等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快国家标准的修订,尽快将适用面积、能源效率、污染物去除能力等指标纳入标准规范,在重要指标上与国际接轨。同时,要加强行业的规范和自律以及市场监管力度,对夸大宣传、价格虚高、质量低劣等欺骗消费者行为进行规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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