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宪法委员会29日公布了针对2013和2014年财政预算案争议条款的裁决,批准今明两年内对年薪超过100万欧元(1欧元约合1.3733美元)的个人征收高税率的"特别富人税",但同时否决了236项条款中的24项,其中包括一些重要的加税措施。
根据法国议会本月19日通过的2013年财政预算修正案和2014年财政预算,2013年和2014年,在法国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将为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员工超出部分薪酬缴纳一项名为"特别互助贡献"的税收,税率为50%,但一家企业此项税种所缴纳的总额不超过其营业额的5%。
法国宪法委员会并未否决这项条款。这意味着这一新税种将很快开征,预计将涉及470家企业的1000名员工,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2.1亿欧元收入。
去年底,法国宪法委员会曾裁定,法国政府拟对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个人征收税率75%的所得税"侵犯了税收平等原则"。法国政府随后针对总统奥朗德竞选时的主张提出了新措施,改由企业替个人缴纳,税率也下调至50%。
在法国宪法委员会否决的条款中,最引人关注的涉及扩大财产税税基和增加闲置土地交易增值税。法国政府原计划将人寿保险合同利息算作个人收入,纳入财产税税基。但宪法委员会认为,人寿保险合同产生的利息仅为未来可能的收入,不应成为财产税税基,仍将个人所得税最高限额限制为年收入的75%。
法国政府还计划取消闲置土地的所有避税优惠,拟增加交易增值税,以加速土地出让和投入使用的速度,但宪法委员会予以否决,认为这项措施将增加土地持有人负担。这两项加税措施已是连续两年遭宪法委员会否决。
为了实现将财政预算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从2013年的4.1%降至2014年的3.6%,法国政府制订了多项加税措施,引发争议。
本月19日,法国反对党——人民运动联盟在议会通过相关财政预算修正案后,立即向宪法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条款进行裁决。宪法委员会随后对相关法案条款进行了审议?合议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