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作出一系列明确安排。
对此,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安排既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投资者回报的问题,又作出了长效机制的工作安排。“投资者获取正当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他说,优化投资者回报的机制,包括多种形式分红、市场溢价的资本利得、可以进行优化投资回报的管理。
针对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有关问题,国务院意见主要做出了四方面工作安排:
一是打造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主动回报投资者的监管激励机制,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以优化回报为导向,对涉及股权融资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有可能摊薄回报的行为,都要求作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并承诺实施。
二是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要求披露分红政策,保持分配政策的透明度,要求分红承诺与监管、再融资挂钩,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
三是建立综合制度体系,优化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机制,要求建立多样化的回报机制,包括股份回报、以股代息、股份回购等多种手段。
四是机构投资者要创新服务,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并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要求,使中小投资者直接、间接参与资本市场都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